12月23日,江苏省检察院举办“我的案件我来说”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会。灌云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,检察官仇卫向现场观众讲述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履职,让六万只中华蟾蜍“回家”的办案故事。
办案过程
中华蟾蜍,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“癞蛤蟆”,看它满身疙瘩,长相不讨喜,可是它身上却有很高的药用价值,蟾酥、蟾衣、蟾皮都是中药材,蟾蜍肉也因肉质鲜嫩,一度成为某个地方的特色小吃。也正是这些原因,给它招来了杀身之祸。
年8月,一个潮湿闷热的夜晚,灌云新沂河边漆黑的树林中闪着点点灯光,窸窸窣窣的身影仿佛在寻找什么……然而,随着警笛声响起,那些黑影四下逃窜......
这是一个抓捕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的现场。连续三个夜晚的抓捕和讯问后,12名被抓人员不约而同地提到一个姓徐的收购商。在徐某家中,公安机关查获野生中华蟾蜍14袋只。徐某没有养殖许可证,他的这些蟾蜍从哪儿来的?又要去哪呢?
经过讯问,徐某交代,他从年开始在灌云收购野生中华蟾蜍,然后倒卖到外地。顺着徐某这条线索,公安机关摸出了徐某上线刘某等人,徐某下线孟某以及孟某下线。
案子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,卷宗不多,只有八本,但卷宗里涉及了3个省1个直辖市,19名犯罪嫌疑人,上万只的野生中华蟾蜍,每一处都透露出这个案子不简单呐!我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他们之间的转账记录,理清了收购脉络,但在仔细核对交易数量时,却发现了异常。孟某收购数量高达.8万只,但徐某一共卖给孟某的仅有11.5万只,那这多出来的多万只从哪儿来的呢?看来孟某的上线远不止徐某一人,我们立即引导公安侦查人员赴安徽、盐城等地调查取证,端掉孟某遍布各地的收购点,并挖出徐某的另外两个下线。至此,这条黑色产业链上的所有人员被一网打尽。共查获涉案人员上百人,涉案野生中华蟾蜍数量也从只增加到万余只。
万只啊!这每一个都是有温度的小生命啊!这些小生命被一刀一刀割开皮肤,提取蟾酥,还被扒了蟾皮,它们的肉又被卖到了农贸市场,成为盘中餐、腹中食!
仅仅半年时间,刘某等九名小商贩在灌云各乡镇大肆收购,导致大量野生中华蟾蜍死亡,他们对当地生态造成了严重的影响。
在调查过程中,我通过南京林业大学生态学专家了解到,中华蟾蜍是农田害虫的天敌,一只蟾蜍一年能吃掉一万至一万五千只害虫,刘某等人大肆收购导致野生中华蟾蜍数量急剧下降,随之而来的是病虫害越来越严重,生态平衡被打破,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。我估算了一下,刘某等人收购的2万多只蟾蜍一年至少能吃掉三亿只害虫啊!
我们根据专家意见,结合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格评估方法》,按每只野生中华蟾蜍元的价格计算,要求刘某等人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费用.45万元。
“收个蟾蜍要赔这么多钱?”“这么多钱,我们也赔不起啊!”平日里仅靠收些小鱼小虾谋生的刘某等人纷纷表示无力赔偿。
以目前的情况来看,诉讼请求有理有据,法院判决支持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可让我担忧的是,如果判决后赔偿不到位,生态持续受损,那公益诉讼的价值在哪呢?
我记得南京林业大学专家说过,修复生态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来补充种群下降问题,如果他们能够放养蟾蜍幼苗,不就可以不用赔钱了吗?可新的问题又来了,蟾蜍迁徙能力差,外地的蟾蜍到本地很难存活,那蟾蜍幼苗又到哪里找呢?
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,当地的林业专家带来了好消息,连云港就有中华蟾蜍养殖基地。我请林业专家根据灌云的实际情况,出具了《生态损害修复方案》,按照方案,刘某等人将承担放养幼蟾、巡护河流的责任。这个方案也就是后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重要依据。
年6月19日,我印象特别深,就在新沂河边,我们开展了中华蟾蜍增殖放流活动。连续几天大雨,那一天突然放晴了,地面很烂,不好走,但正适宜放养蟾蜍,除了刘某等人,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也加入进来,最让我感动的是,蟾蜍养殖基地的老板还免费赠送了多只蟾蜍幼苗,他说,检察院做的是好事,要支持。我也做了回主播,通过网络直播6万只蟾蜍幼苗回归自然的情景。
案件办理到此,可以说已经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的双赢目的,但是我们并没有止步。
我们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建公顷的“湿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”;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、交易、运输监管工作;牵头县七家单位召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圆桌会议,推进形成野生动物保护齐抓共管新格局。
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,我是公益守护人,尊重生命,敬畏自然,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共享生命之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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